化粪池的清理看似常常被人忽略,但其实化粪池专员都会定期疏通,当我们看到他们在疏通的同时,不要嫌弃他们,如果不是有他们,就不会有这么干净的环境。
清理化粪池,化粪池管理措施及标准怎样呢?
(一)实行定期清理。城区化粪池实行定期清理,每年不得少于1次。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化粪池的管理责任人应与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委托清理协议。并按规定缴纳清理费用。化粪池清理范围包括化粪池本身以及前后与之连接的第一个窨井。净化池填料由管理责任人委托专业部门更换。
(二)严格按要求作业。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委托事项和有关化粪池的安全使用标准进行清理作业。清运作业必须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应当设置警示标志,确保道路畅通;作业结束后及时将池盖、沟盖复原或者修缮,清洁作业场地。清运物须运到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点进行专业处理。
(三)落实清理和维修经费。
1、清理维修资金按下列规定确定:非住宅区的化粪池清理和维修资金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区化粪池清理和维修资金在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安排解决;老小区和产权不明的化粪池清理和维修费经费由各区负责。
2、市城管局对各区化粪池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区化粪池清理予以补助,化粪池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化粪池清理的责任,并落实清理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