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实施机构: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实施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工作。学院成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以及协调、落实具体的各项复试工作。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肖延高
成员:龚漪、刘莉、杜义飞、陈德富
3.复试小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规范、责任和纪律,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复试资格与指标分配
电子科技大学MBA:B线(170/42/84);A线(200/60/120)。
全日制指标:40;非全日制指标: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