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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箱厂安全生产知识
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座右铭。为了建设一流的纸箱厂,请熟记以下安全生产知识;
1.工作前必须有足够的休息,饮酒后或精神失常者不得上岗。
2.新工人上机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任何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随意上岗,以防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3.加强文明生产管理,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必须检查工具.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防护用品,如发现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
5.进入生产现场不准赤脚.赤膊.长发披肩.穿拖鞋和高跟鞋工作,严禁睡岗。
6.在机械传动部位工作,服装必须做到“三紧”,即:上衣、袖口、裤脚均应扎紧,不准穿长大衣裤和衣裙工作。
7.进入车间室内不准带墨镜(电.气焊作业时除外)。
8.开机前,必须检查和确认所开的机械周围无人及障碍物时,发出开机信号后开动机器。并要按质按量加注润滑油,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设施的完整情况和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并记入交接班记录。
10.纸板.纸箱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人车分流,道路通畅。在易发生事故和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要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识和灭火器,逃生路线要明确。
11.原纸和油墨以及燃料用油应采用合理间隔存放。一般运输通道2-3m,便于叉车运输原纸通行。人行道宽1-1.5m,检查通道宽不得少于0.5m,原纸与墙壁距离不得少于0.5m。
12.换墨.洗墨时,切不可将手触到机器转动部位,不可用抹布去擦墨辊上的污迹。
13.调整设备时可能产生危险的,应关闭启动电源并提醒周围人员。
14.在烘干机进口处喂纸的操作人员,不准接触皮带,防止压伤。
15.严禁在高温设备上或者工房内烘烤衣物和食物。
16.不准在靠近有危险标志的处所或零乱物件上通行,不得在纸卷垛位间穿行。
17.不许在吊装,起重物件下面站立和通行。
18.不准在工作时间攀谈.打闹.开玩笑或搞其他有碍安全的动作。
19.除特许和规定区域外,严禁使用明火。工作中产生的火花要与易燃品.爆炸品等保持安全距离,以防爆炸和引起火灾。
20不许将带钉子的木板等随地乱扔或放置在通道及工作场所附近,通道上不准堆放杂物。
21.各种受压容器,在承载压力情况下不准敲打.碰撞.检修,非专职人员不准触动。
22.传递工具不准乱丢,必须送到对方手中或放在身边。
23.凡与上下工序有联系的工作,必须事先联系或发信号(打警铃或指示灯),得到回报信号后,方可作业。
24.共同作业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遵守规定信号,步调一致,互相关心,发现别人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加以制止。
25.各种桶(罐)、池(槽)、地井、地沟等口部的盖板不准随便打开,如因工作需要打开时,必须设标志、照明,并用物件拦好,工作后及时盖好方准离开。
26.进入地沟、地井或各种池、桶等氧气含量可能不足的环境内工作,必须先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如强制通风或足够时间通风,且进入时必须先进行简易测验确认无危险并有人监护,工作结束之前监护人不准离开现场。
27.有精神病史和精神错乱者(癫痫病等),不准在机械传动部位作业和电气作业。
28.机械运转中,不准用手触摸、接近转动部件,不得将肢体伸入传动部位内采取物件,不准在无防护设施的传动装置上跨越或机械空隙处穿行,不准在运转时测量工件尺寸。
29.挂、卸皮带必须停机进行,不准用开电动机传动办法挂、卸皮带。
30.运转中难以加油部分(如联轴、轴瓦等),应停机加油。
31.停止作业时,在机械尚未停稳情况下,不准用手、脚强行制动。
32.修理或拆装设备一定要在关掉电源机器停止运转的状态下进行。
33.凡因修理或养护而卸下的安全装置,开机前必须恢复原状。
34.在危险部位检修或清洗,必须将保险丝拔去或锁牢开关,并在开关上挂好“正在检修,不准开机”的安全牌,修理完毕将牌取下方能开机,但取牌时必须经挂牌人批准或同意。
35.设备上的安全保险装置要时刻保持灵敏可靠,如有损坏应该及时修理,不得擅自拆除或人为调整使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36.电气控制柜、电器装置及电气元器件应该保持清洁,定期检查元器件是否有松动、老化现象,及时排除隐患,调试、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37.对设备的防护应做到“六有”、“六必”,既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轧点必有档板、有特危必有链锁。
38.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指点的地点,不准在其周围堆放任何杂物。
39.经常保持安全阀的清洁,防止阀体弹簧等被污垢所影响或锈蚀,防止安全阀被异物堵塞,并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定期送检。
40.经常检查压力表指针的转动和波动是否正常,检查压力表的连接管是否有漏水、漏气的现象。压力表要定期送检。
41.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检查证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非电修人员不准触动或修理。如发现漏电或损坏现象,(即使很轻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工检查修理。
42.一切电气设备或线路,禁止用水洗或用湿布擦抹,湿手或赤脚不得接触一切电气设备。
43.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佩戴橡皮手套或在地上垫好绝缘垫。
44.临时照明灯应有36伏以下低压灯(在潮湿环境或金属容器内不得超过12伏)。
45.非本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操作或乱动。
46.生产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再操作机器。来电后再按顺序开启,以防突然起动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
47.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起火,首先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水或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应用干粉、1211和黄沙等材料灭火。
48.车间的主管、操作人员要做好“三防”工作,既防火灾、防人身伤害、防机械设备事故。
49.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电压下使用,禁火区使用电焊应由生产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