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和履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摘要: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3)货物的名称;
 
(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5)承运日 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费用;
 
(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之后,托运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a.按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提供托运的货物,给付运费和其它杂费;
 
b.货物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培育,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c.托运人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按有关运输法规的规定提前向承运人递交申请书、证明文件和货运单,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生效;
 
d.收货人接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单,应按时验收和提取货物。
 
承运人应做到以下二点:
 
a.按合同规定的时 间和要求及时发运,并将货物安全、准时地运到目的地,通知收货人验收并提取货物;
 
b.把托运人委托传递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文件、单据等安全传递给收货人。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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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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