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怀母猪饲喂发酵饲料可代替最多70%的全价料,刚开始饲喂时添加饲料总量的30%,然后是40%、50%直到70%;
2、妊娠母猪和哺乳母猪最好不再饲喂发酵饲料,以免引起母猪不适或影响仔猪生长发育。
3、怀孕前15天至分娩前15天,此时间段内发酵饲料的用量应减半,防止母猪对过浓酒香味贪吃而造成轻度酒精中毒影响仔猪的生长发育。
4、不能将未腐熟的发酵饲料饲喂母猪。
5、冬春季青饲料较缺乏时,可把玉米、豆饼等饲料发酵后喂母猪。
6、制作母猪发酵饲料,混合发酵优于单一发酵,可将两三种物料混合一起发酵成饲料,营养会更全面。
7、不能用已经霉烂变质或有异臭味的原料作发酵原材料,如发酵好的饲料因保存不当,导致霉烂变质或有异味的,也不能用来喂母猪。
8、从容器或袋中取料饲喂母猪时,取完料应立即密封容器,不能暴露太久,以免造成污染。